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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 第十七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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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去求证任何事情,因为我不愿意再触及自己的伤痛,我惟愿一切都已经过去。

    这仿佛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个季节。每月梅花盛开的时候,整个校园都会显得格外嘈杂热闹。我把自己湮没在那种热闹里,来来往往,不引人注目,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学生。事实上。这一天我盼了很久了,不必再担心手机响起,不必再遮遮掩掩。我很努力地记下老师说过的每句话,很专注地做实验,很认真地写报告。我比对国外所有的知名的不知名的大学,研究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专业,我想考到奖学金,可以出国去。

    整个春天,时间对我而言都是凝固的,从周一到周五,上课下课,重复而简单。双休日的时候寝室通常没有人,我一个人去图书馆,自习室里永远放满了书占据座位,我的座位一直靠窗边。

    我喜欢窗前的那些树,他们郁郁葱葱,一些事洋槐,另一些也是洋槐。等到暮春时节,这些树就会绽放洁白芬芳的花串,一嘟噜一嘟噜,像是无数羽白色的鸽子。有时候复习得累了,我会抬起头来,那些葱茏的绿色就在窗下,放眼望去,隐隐可以看大搜远处市郊的山脉。

    远山是紫色的,在黄昏时分,漫天淡霞的时候。而天空会是奇异的冰蓝色,将云翳都变得瑰灿绚烂,美得令人出神。通常这个时候我也饿了,背着书包下楼去食堂。一路上经过操场,永远有很多人在踢球。春天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季节,春天也是这座校园最有离愁别绪的伤感季节,林荫道上不断有人成群结队高歌而过,他们是大四的毕业生,要去西门外的馆子吃散伙饭。

    晚上五食堂有紫心红薯,食堂的菜永远是那样粗枝大叶,红薯叶不是用蒸饭机一蒸,倒在很大的不锈钢盘子里卖。我买了一个配粥吃,掰开一半,看到他的紫心又细腻的纹路,比心里美萝卜要漂亮得多。我咬了一口,才想起以前可爱挺喜欢吃这个,香秀每隔几天总是要为他预备。我一直觉得奇怪,她为什么放这狗粮不吃,爱吃红薯。我一直不喜欢那条狗,它也并不喜欢我。可是有一次她救了我的命,就在我割开静脉的那次。如果不是他叫起来,也许我已经死了

    可爱是怎么死的,我都没有问过管家。

    晚上的时候自习室的人比白天更多,窗外的树生了一种很小的飞虫,从窗子里飞进来,落在书上。白帜灯照着她小小的透明翅膀,隐约带着青色。翻页的时候如果不留意,它就会夹在了书页里,成了小小的袖珍标本。我总是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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