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女神这个词开始流行起来。简诗璇成了我们班,甚至整个系的公众女神。得到她是每个有欲望的男生的梦想,也正是因为这样,追求她的男生可谓络绎不绝。不夸张地说,能从宿舍楼排到校门口。每隔几天,学校里总能听到关于男生向她表白的传言,各种各样的都有,有的在寝室楼下点心形蜡烛,有的直接抱着吉他唱情歌,也有些追女孩子不经过大脑的直接强拉着简诗璇去僻静的小草坪上表白。当然,没有任何迹象说明我亲爱的女神接受了任何一个人的心意。不过每当我听到这些传言,心中都会如同被一道闪电划过似的一激灵。久而久之,留言更加肆虐,说什么女神不接受任何表白甚至不和任何男生暧昧是因为她是被富二代包养的,有的还扬言要找个地方强奸了她让她臣服。这个年头,吃不到葡萄不只要说葡萄酸,还要把葡萄架子砸了。
我并不是缺乏自信,论外貌论才学论家境,至少胜过系里大部分的男生的资本还是有的。可是有时候,自信并不是取决于你拥有多少,而是你对待事物和自己的态度。在我心中,简诗璇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女神,我也害怕成为那些传言中的男生,所以迟迟没敢行动。幸运的是,命运似乎青睐于我。大二下的那学期,我所在的大学要在全国范围内和知名高校的队伍展开辩论比赛。我是队里的主力辩手之一,而女神则成为了后援团的一员。社团活动的近水楼台给了我表现的机会,而我的才华也为我铺平了通往女神芳心的道路。日子一长,我发现女神看我的眼神变得不一样了。也正是她的存在,让我得以每一次都能在赛场上战胜强大的对手。每次下场时,我都会特别留意后援席上的女神。穿着紧身西装套裙的她身材凹凸分明,制服下透露着高雅的气息,黑色尖头高跟搭配肉色裤袜的玉腿有一种成熟officelady的韵味。而她的眼神,常常停留在我的身上。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知道,我这回是真的赢了。
记得很久之前,女神刚加入的那段时间。有一次,我和她讨论辩论主题。我问她:“你形象气质这么好,而且又很聪明,为什么不来试一试主力辩手的位置?”女神微微抿嘴一笑,“因为我不喜欢在场上吵吵嚷嚷啊,我更喜欢在座位上默默支持你……们。”我当时还在纠结于自己居然会被归类为在场上吵吵嚷嚷的角色,没有留意到从那时候起,一切就已经水到渠成。所有系里的男生也好社团的其他成员也好,都已经无情足轻重。因为女神已经不再是女神,而成为了我的诗璇,我的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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